一、离婚后生的孩子抚养权可以公证吗
离婚后所诞生的子女抚养权事宜,是可以通过公证程序来加以确认与保障的。公证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抚养权协议的法律约束力以及其证明力度。在进行公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就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用的承担方式、探望权等相关议题达成清晰且一致的共识。公证环节的存在,将为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公证有哪些要求?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公证要求如下:首先,需双方自愿申请,不得强迫。双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离婚证等相关证件。其次,需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变更条件等具体事宜,约定应符合法律规定且公平合理。再者,公证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其完整性与真实性。最后,公证过程需双方亲自到场,表达真实意愿,如有委托他人代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公证后,该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解决抚
养权纠纷的重要依据。但公证书并非绝对,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仍可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等方式变更抚养权。三、离婚后收养孩子的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后收养孩子需遵循以下手续。首先,收养人应符合收养条件,如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收养人需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材料。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会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若不符合条件,会书面告知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总之,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以确保收养关系的合法有效。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通过公证确认,增强协议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公证时,双方需明确抚养权归属、费用分担及探望权等条款,达成共识。此举为未来争议提供坚实法律证据,保障子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