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起诉抚养费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当事人若需提起抚养费用纠纷诉讼,其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所属辖区内的地方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被告户籍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时,则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地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户籍所在地之日起至诉讼发生之时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实际生活区域,但公民因病入院接受治疗的场所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后起诉探视权和财产分割的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后提探望子女及财产权益诉求,先写起诉状列双方信息等,搜集相关证据,提交有管辖权法院并缴费。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出席陈述辩论,法院依证据和法律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流程怎么走
协议离婚后想重获子女抚养权,先写起诉状提出诉求、事实和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法院受理后安排庭审,需阐述变更理由和证据。法院综合评判,若结果如您所愿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起诉抚养费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