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后的房产权分割后归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有些夫妇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收养子女,但是收养关系有可能在一定情况下在日后被解除,这时候解除收养关系后的房产权分割后归谁?带着这个问题和诉宁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收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二、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方式 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三、解除收养关系后的房产权分割后归谁 解除收养关系时,养子无权分割养父母的财产。养父母的财产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只要其没有死亡永远都是个人的,其他人无权分割。当然,如果养父母愿意分部分财产给养子女,这是他们的权利,是可以的;另外,如果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死亡的,养子女有权依法继承。 通过诉宁网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解除收养关系后的房产权分割后归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是养子女无权分割养父母的财产。当然,如果养父母愿意分,部分财产给养子女是可以的,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的回答长沙私家调查,感谢你的阅读。